第 26 天:对外评论槟海底隧道案,法官口头警告林冠英

对外评论槟海底隧道案:法官口头警告林冠英。辩方接受控方所说,林冠英代表律师哥宾星表示道歉。

(吉隆坡27日讯)承审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的地庭法官阿祖拉今日向林冠英发出口头警告(teguran),勿再次对外评论此案。

阿祖拉表示,对于林冠英于上周五在审讯结束后,就此案的审讯内容对外发表谈话一事,感到失望。

林冠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今日进入第26天审讯。在开庭后,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告诉法官,已有人不满林冠英对外评论审讯中的案,报案要求警方彻查。

他说,控方要求法庭发出警告,以便这类事件勿再重演。

对此,林冠英的代表律师哥宾星表示,辩方接受控方所说的,对于造成的任何不便,表示道歉。

阿祖拉说,虽然她此前没发出谕令,但已严厉警告各造勿就此案发出任何妨碍司法审理的评论。

“你们必需意识到这一点,各造都成熟了,这也不是第一次面对法庭审讯。”

“这不是新的事情,我对这事件感到失望。”

她说,此案涉及公众利益,也有许多媒体作出报道。

她希望被告和其他人士尊重法庭,勿对进行中的法庭案作出评论。

上周五的审讯结束后,林冠英在庭外向媒体发表谈话时指出,此案的第23名控方证人扎鲁的供词是在捏造事实,并强调自己没拿过一分钱。

他说,没有任何现金踪迹或银行账户交易的证据说明他曾拿过扎鲁的一分钱。

他指出,此案存有政治阴谋,虽然控方没有掌握任何的资金流动证据,或开口索贿的视频或录音,但依然要提控他。

新闻来源:星洲日报:https://www.sinchew.com.my/?p=390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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