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证人扎鲁供证 “林冠英要求索 10% 盈利”
(吉隆坡17日讯)商人拿督扎鲁供称,在2011年3月,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曾向他提出要求,在他获颁槟城海底隧道项目后,在日后提供他项目盈利的 10%。
扎鲁表示,他当时是感到震惊的,因为这话是从林冠英的口中说出来,因为他所记得的是,林冠英是反对贪污的。
在槟城海底隧道计划项目中,中标的 Consortium Zenith BUCG 私人有限公司(CZBUCG)是由 BUCG(北京城建集团)和数家公司组成的财团,而扎鲁当时以BUCG代表的身分,出席了与槟州政府就槟城海底隧道计划召开的数场会议。
扎鲁指出,据他了解,10%是贿赂金额,也就是说在他的公司获颁槟城海底隧道项目后,他需要提供林冠英日后项目盈利的10%。
林冠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于今日进入第18天审讯。扎鲁是此案第23名控方证人,也是关键证人。他是于2011年1月左右,在巫统硝山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纳兹里的介绍下认识林冠英。
扎鲁今日宣读证词时指出,在他同意提供项目盈利的10%后,林冠英看起来是微笑的。
“林冠英告诉我,他和官员会在这个项目中,提供我所需要的任何信息。”
他说,当时他和林冠英在吉隆坡安邦路结束晚餐后,载送林冠英返回酒店时,两人在车内有了上述的对话。
扎鲁指出,林冠英告诉他,中国总理将会到访马来西亚,期间必会签署数个谅解备忘录。
他说,林冠英建议他安排BUCG和槟州政府签署谅解备忘录,必会由中国总理和大马首相见证。
“林冠英告诉我,如果我能执行谅解备忘录仪式,那么有关的项目就会以直接谈判的方式,颁发给我。”
他表示,他当时感到非常兴奋。“只有我和林冠英在车内。我答应林冠英,让谅解备忘录仪式取得成功。”
他说,他感到开心,以及相信林冠英会将估计价值70亿令吉的项目颁发给他。
林冠英在此案中面对4项控状。其中两项控状皆涉及扎鲁。根据第一项修改控状,林冠英被指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利用职权向扎鲁所拥有的公司索贿330万令吉,以协助获得总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槟州海底隧道和主要道路工程合约。
第二项修改控状指出,林冠英被控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向扎鲁要求其日后盈利的10%,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得相同工程合约的酬劳。 他被指于2011年3月在吉隆坡一家酒店犯下上述罪行。
扎鲁供称,在2011年5月初,林冠英告诉他,槟城海底隧道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他说,他当时和林冠英会面,以寻求后者此前的承诺,即以直接谈判的方式,将槟城海底隧道项目颁发给BUCG。
他说,但恰恰相反,林冠英指槟城海底隧道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他表示,他对此感到很失望,因为林冠英U转了。
“但他(林冠英)答应我,他会指示他的官员在此事件上给予我全面合作,以协助我获颁有关的项目。
“林冠英也提出要求,以加速征求建议书(RFP),以及要求BUCG在日后的征求建议书准备工作上,协助他的官员和拿督林峰成(槟州前行政议员)。”
此外,扎鲁在宣读长达99页的书面证词时指出,虽然槟城海底隧道项目转为公开招标,但他的公司已获颁该项目。
他表示,他对林冠英和林峰成感到亏欠(terhutang budi),因为两人帮了他和他的公司很多,在和其他竞标者竞标时,可以提前做准备。
他也供称,他曾在2018年,因槟城海底隧道项目而遭反贪会逮捕和延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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