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天:重召控方证人 #17 – 维再也;证人 #18 – 玛希斯瓦丽及证人 #19 – 拿督黄伟国

州行政会议记录列证物:控方今日重新传召另 3 名证人,分别是第 17 名控方证人时任槟州行政会议秘书维再也、第 18 名控方证人时任槟州行政会议代秘书玛希斯瓦丽、第 19 名控方证人时任槟州行政会议秘书拿督黄伟国。

(吉隆坡 1 日讯)数名人士今日不获准进入吉隆坡法庭聆听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的审讯,包括向来都有前来聆听此案的林冠英妻子周玉清

介入后周玉清获准入庭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哥宾星告诉承审此案的地庭法官阿祖拉说,直到他前往介入后,法庭的保安人员才允许周玉清进入。

林冠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于今日进入第 21 天审讯。此案于去年 7 月 13 日开审,至今已传召 24 名控方证人。

槟前法律顾问确诊缺庭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告诉阿祖拉,原定于今日继续出庭供证的第 11 名控方证人槟州前法律顾问拿督菲查祖基菲,因确诊冠病而无法出庭。

在去年 11 月 12 日,菲查祖基菲曾上庭供称,槟城 3 条主要大道和海底隧道项目建设的初步协议内容有大错误,因为有数个在打字时犯下的失误,地段标明也有错误。

州行政会议记录列证物

控方今日重新传召另 3 名证人,分别是第 17 名控方证人时任槟州行政会议秘书维再也、第 18 名控方证人时任槟州行政会议代秘书玛希斯瓦丽、第 19 名控方证人时任槟州行政会议秘书拿督黄伟国

在今日的审讯中,维再也、玛希斯瓦丽和黄伟国确认一系列的州行政会议记录,这些会议记录随后被标注为呈堂证物。

此案将于 5 月 26 日续审。

新闻来源:星洲日报:https://www.sinchew.com.my/?p=3709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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