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天:控方证人 #24 – 前 PDC 高级副总经理拿督杨联发

配套 2 没动工,工程实际进度为9%未造福槟城。

(吉隆坡23日讯)第 24 名控方证人前槟州发展机构高级副总经理拿督杨联发供称,在槟城 3 大道 1 隧道计划下的第二配套工程(建设衔接敦林苍佑大道和亚依淡新市镇的绕道公路),至今没对州政府和槟州子民带来任何好处,因为这项目还未实际开始建设。

他说,在槟城 3 大道 1 隧道计划下,有 4 个配套,即配套 1,丹绒武雅直通直落巴巷的替代公路;配套 2,衔接敦林苍佑大道至亚依淡新市镇至的绕道公路;配套 3,新关仔至角至敦林苍佑大道的公路;以及配套 4,槟城海底隧道。

他指出,他是从 2019 年 10 月 31 日起,受委为第二配套工程前期工作的临时项目主任,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他供称,第二配套的工程涉及 6 公里,根据 2021 年 12 月所获取的最终报告,从工程开始至 2021 年 12月,第二配套的工程实际进度为 9%。

他在主控官玛哈迪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称,第二配套工程的第一部分,已经开始公共设施的建设,结构建设的实际工作尚未开始。

设计修改 2 次、没有得到全面批准

询及是否满意第二配套工程的进度,对此,杨联发表示不太满意,因为在设计方面已经进行两次修改。

“现在推迟了建设工作,因为这个建设还没有得到全面批准。”

他也说,他在 2021 年 12 月卸下临时项目主任一职时,工程延迟的问题还未解决。

此案将于明日续审。

新闻来源:https://www.sinchew.com.my/?p=3691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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