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天:控方证人#17 -时任槟州行政会议秘书维再也、#18 -时任槟州行政会议代秘书玛希斯瓦丽及 #19 – 时任槟行政会议秘书黄伟国

黄伟国:包括海隧计划竞标 “槟行政会议集体决定”

在今日的审讯中,第19名控方证人时任槟州行政会议秘书拿督黄伟国供称,槟州行政会议上作出的决定,皆是会议成员的集体决定。

他指出,他在受委为槟州行政会议秘书期间,多次出席了槟州行政会议,以记录会议中所讨论的事项。

他确认志期2011年1月26日槟州行政会议的相关文件时指出,在当天的会议中,时任槟州首长林冠英告知有一家私人公司建议研究在槟城建设海底隧道,以及和槟州政府签署谅解备忘录。

“(槟州前行政议员)拿督林峰成处理有关的建议。槟州法律顾问则被要求尽快研究谅解备忘录草案。”

此前,林峰成曾在8月16日的审讯中供称,林冠英在2011年1月26日提供BUCG两名代表拿督扎鲁李紫豪的电话号码给他时,林冠英没向他说明已经和扎鲁讨论海底隧道计划。

BUCG曾是槟城海底隧道的承包商之一。该集团跟数家公司组成CZBUCG财团竞标海底隧道计划,并成功中标。

黄伟国也确认志期2012年5月10日行政会议的相关文件,当天的会议提及的事项包括了筛选具备资格的公司参与槟城海底隧道计划的征求建议书。

“会议也同意考虑让 China Stat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Ltd、VST Cemerlang Sdn.Bhd、 Setia Precast Sdn. Bhd、ECK Construction Sdn. Bhd.、Gamuda Berhad、Zambina Wawasan Sdn. Bhd.、IJM-CRGL Joint Ventures、CZBUCG Juteras; Sri Tinggi JV 以及 WCT Daewoo Joint Ventures,参与槟城海底隧道计划的征求建议书。”

他供称,在会议进行期间,出席会议的成员,包括他自己,没对上述提及的事项提出异议或建议。

另2证人也确认多份会议记录

此前,林峰成曾在7月16日的审讯中供称,由于CZBUCG在技术和财务评估方面整体上取得最高分,因此槟州行政会议决定委任CZBUCG为槟州三条主要大道和海底隧道的工程发展商。

今日出庭供证的另两名证人,分别是第17名控方证人时任槟州行政会议秘书维再也和第18名控方证人时任槟州行政会议代秘书玛希斯瓦丽

她们今日在庭上确认多份槟州行政会议的会议记录,并证实槟州行政会议上作出的决定,皆是会议成员的集体决定。

原载:星洲日报:https://www.sinchew.com.my/?p=348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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