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天:重召控方证人 #15 – 反贪会官员莫哈末纳兹里 

辩方:供词 U 转矛盾 将再传召反贪官员供证。

(吉隆坡24日讯)辩方律师哥宾星指出,虽然辩方和控方已在今日分别结束交叉盘问和复问莫哈末纳兹里,但随着莫哈末纳兹里今日的供词出现U转和自相矛盾的情况,因此辩方会重新传召后者上庭进一步供证。

莫哈末纳兹里曾就此案向 Ewein 集团 首席执行员拿督尤瑞庆录取 4 次口供,分别是在 2020 年 7 月 3 日、7 月 8 日、7 月 9 日以及 2021 年 8 月 14 日,另一名反贪会官员则曾向尤瑞庆录取两次口供。

尤瑞庆于去年 10 月 5 日凌晨 5 时,被发现死在加拉歪路的 The Palazzo 高级公寓底楼游泳池范围。他原定于去年 11 月 29 至 30 日到吉隆坡地庭,作为此案的控方证人供证。

哥宾星今日交叉盘问莫哈末纳兹里时向后者主张,后者在 2021 年 8 月 14 日向尤瑞庆录取的口供内容,与另外 5 份口供内容出现矛盾。

莫哈末纳兹里表示不同意。

针对莫哈末纳兹里的上述回答,哥宾星问他,是否在 U 转?

莫哈末纳兹里表示,他无法确定昨天的答案。

认同另 5 份口供没提到给住宅单位

此外,莫哈末纳兹里同意哥宾星的主张,即针对另外 5 份口供的内容,皆没提到尤瑞庆可以给林冠英数个住宅单位一事。

根据尤瑞庆在 2021 年 8 月 14 日的口供显示,他曾告诉林冠英,如果成功取得准备开垦的土地发展为住宅项目,他会报答林冠英,包括了可以给后者有关项目的数个住宅单位。

另一方面,针对尤瑞庆在 2021 年 8 月 14 日,在槟城反贪会录供的情况,莫哈末纳兹里解释说,如果当时要使用有录象设备的房间,需要另外申请以取得钥匙,因此他认为,将尤瑞庆带往可以直接进入的房间,会比较容易。

他同意哥宾星的主张,即如果要使用有录像设备的房间,也是可以使用的。

辩方指尤没到房间因不愿供证

哥宾星进一步主张:“你(莫哈末纳兹兰)没有将证人(尤瑞庆)带往有录像设备的房间录取口供,这是因为你知道证人不愿意供证。”

莫哈末纳兹里不同意上述主张。

此外,莫哈末纳兹里同意哥宾星的主张,尤瑞庆在口供中提及林冠英是触不可及的,这部分的口供可以说是不合逻辑的。

根据莫哈末纳兹里昨日念出尤瑞庆在 2021 年 8 月 14 日的口供,莫哈末纳兹里当时询问尤瑞庆,为何这份口供和此前的口供会有所不同,尤瑞庆表示,当反贪会就此案件展开调查时,是希盟执政,而林冠英也摆脱了洋房案件的丑闻。尤瑞庆也说,他知道林冠英在当时是触不可及的。

哥宾星今日指出,尤瑞庆在 2021 年 8 月 14 日的口供有 7 页,由莫哈末纳兹里以手写记录。

根据该份口供,第1页是填写录取口供的资料栏,第7页则是证人和口供检查者的签名栏,而有关的签名就刚刚好在口供内容完结的下方,没出现不一致的空隙,而这两页皆出现电脑输入的部分,包括了两道问题。

哥宾星问莫哈末纳兹里,后者如何知道在第 7 页,手写的内容只需要 4 行空位,如何知道尤瑞庆的口供会在那个位置刚刚好完结。

莫哈末纳兹里表示,这是他所取得的口供表格。

哥宾星进一步问:“你(莫哈末纳兹里)如何知道在第7页,手写的内容只需要 4 行空位?”

针对这问题,莫哈末纳兹里表示,他没有答案。

哥宾星也说,第 7 页的最后两道问题是很重要的,以确定有关的证人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录取口供,但答案一栏却是空着的。

莫哈末纳兹里同意上述的说法。

最后的两道问题分别是:你(尤瑞庆)的上述口供是否正确何属实,以及是否需要作出任何修改或补充。

新闻来源:https://www.sinchew.com.my/?p=369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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