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意肃贪,底线和天职何在?

星洲日报《开门见山》专栏第 194 篇… 

我国设立反贪特别法庭,真的已加速审理涉贪案件吗?随说每个被控者在定罪前仍是清白的,但若要体现肃贪的决心,总检察长和司法部应对涉贪案件速战速决,不容控辩双方借故拖延。

反贪会主席阿占巴基最近一席话,先是引人深思,后是令人不禁会心一笑。

他对外扬言,反贪会于2021年的贪污提控定罪率高达 91.1%,比联合国反贪腐公约(UNCAC)的 75% 定罪率指标更优越;去年也同时为政府成功充公和追回 51 亿令吉的资产,其中有 99.57% 都是来自一马发展公司。

大马贪污提控定罪率业绩骄人,阿占巴基的理论根基是我国设立了反贪特别法庭,能加速审理涉贪案件;此外,法官也对贪污法令更加熟悉,促使有效调查和检控进程,加上民众敢于提供情报,反贪会也能更有系统性查案。

他也强调,检控涉贪案虽是总检察长的绝对权利,但反贪会查案的证据强度,肯定也为定罪率加分。

我说阿占巴基的话令人会心一笑,是今年 1 月爆出他本人涉及股权利益相冲的事件,让其名下的证券户头被胞弟纳西尔巴基借用去购买股票,闹得满城风雨。

当时,艾蒙哥梅兹博士身为反贪会咨询与防范贪污顾问团成员,针对此议题发难,但反贪会顾问团(LPPR)主席阿布扎哈挺身出来维护阿占巴基,有关金钱利益或利益冲突的指责,不能成立。后来,连证券委员会也声称无法断定阿占巴基让其胞弟借户口买股票的行为是否违法。

有了反贪会顾问团背后撑腰,阿占巴基变得有恃无恐,恫言会发律师信给告发他超额持股的吹哨人。接着峰回路转,时任证券委员会主席赛再益与另 3 名高层,因其他不相关的监管个案而先后离职,阿占巴基股票事件至今仍悬而未决。

现在是回到阿占巴基自夸我国贪污提控定罪率超越联合国反贪腐公约,令人深思的几项课题。

一、反贪会顾问团与证券委员会同时推卸责任,间接袒护阿占巴基,市面顿时涌现重重疑罩。

半年来,舆论界有个同点,阿占巴基股票疑案不但已使成立 55 年的反贪会面对最严重的信任危机,也造成政府其他监察与执法机构信誉崩塌。

二、国家问责机制出现严重纰漏。阿占巴基是在慕尤丁担任首相时期被擢升为反贪会主席,前下议院副议长阿莎丽娜曾责问慕尤丁是否有对阿占巴基的委任做出彻底审查,但后者直接甩锅给政府首席秘书或者元首,公信力何在?

慕尤丁下台后,民间团体继续施压政府设立皇家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阿占巴基股票疑案,但时任首相依斯迈沙比利竟表示应让反贪会和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进行调查。

须知,2009 年反贪会法令规定反贪会主席是由国家元首在首相的劝告下才颁发委任状,而联邦宪法也明文规定,除了宪法 40 条文(2)所罗列的事项,元首都必须在首相的劝告下行使权力。如果身为首相既无能又推卸责任,上梁不正肯定下梁歪!

三、反贪会应该及时涤除 “做贼喊抓贼” 的负面形象。就事论事,反贪会各级官员涉及不法活动的负面新闻此起彼落,而且涉及款项价值不菲,比如阿占巴基一名下属涉嫌挪用被委托监管的扣押资金,总金额为 2910 万令吉。

此外,反贪会官员也涉及自盗案件,前大马对外情报组织总监哈莎娜在其失信罪案获释后,试图取回被没收的 600 万美元(时值约 2505 万令吉)现金,竟然发现部分现金已经遗失并被替换成假钞,肇案者是反贪会中级官员,后来被控及罪名成立,被判坐监 3 年及鞭刑。

最近在上议院议长莱士雅丁主催下,国会宣布将设反贪联委会以更有效反贪,也特地提及上述反贪会官员内部自盗的行径,足见反贪会的内腐程度惊人,亡羊补牢更待何时?

四、我国设立反贪特别法庭,真的已加速审理涉贪案件吗?虽说每个被控者在定罪前仍是清白的,但若要体现肃贪的决心,总检察长和司法部应对涉贪案件速战速决,不容控辩双方借故拖延。

过去 4 年,朝野各有党魁涉及高调贪污案而被控上法庭,纳吉、阿末扎希及林冠英等人案件涉及的总结皆是天文数字,众人虽然不约而同坚称是政治逼害,但控方证人都是在宣誓下供证,显然是服膺法理天职,若供假证必受法律制裁。

因此,冤有头债有主,涉贪的政治人物应对自己的处境据理申辩,或是暂时退居二线,别再出来招摇过市,先讨回清白再问天下权势事,这样,也不就表达是为肃贪信仰做最低廉的付出?

原载:星洲日报|言路版:https://www.sinchew.com.my/20220618/387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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